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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近期长春市旅游投诉案件处理结果的通报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9-10 16:29:00    

今年以来,长春市全力推进多元文旅产业发展,得到了市民与游客的共同支持。我们珍视每一份反馈,也诚恳接受对文旅发展的批评建议。

当前正值文旅市场繁荣与规范整治的关键阶段,针对近期游客滞留、违规兜售等损害游客权益的典型问题,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、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重表态:对各类旅游乱象,无论涉及何人,一律坚持“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露头就打、绝不姑息”。

现将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:

一、王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

王某自行组织“本溪水洞等3日游”行程,收取团费并统筹导游、车辆、食宿等全流程服务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。依据第九十五条第一款,对其罚款2万元。

二、高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并引发游客滞留案

高某未经旅行社委派,私自承接“本溪水洞等3日游”导游服务,服务中与乘客多次冲突;返程至京哈高速公主岭服务区时,因游客要求换车引发激烈争吵,致游客滞留4.5小时。高某未妥善处理矛盾、安抚情绪,暴露应急能力不足,违反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九条。依据第十九条,吊销其导游证并公告。

三、导游李某违规兜售物品及旅行社连带责任案

7月18日—20日,长春市某某国际旅行社延吉长白山3日游团导游李某,为牟利向游客推销人参等商品(3名游客购买),违反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。依据第二十三条,对李某没收违法所得并吊销导游证;对委派该导游的旅行社予以警告并停业整顿3个月。

我市将持续强化文旅市场秩序整治,呼吁从业者守法经营、消费者共同监督,携手维护长春文旅良好形象。


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2025年9月9日

来源:长春文旅综合整理,素材来源于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、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编辑:徐铭阳